杭建监总〔2013〕42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有效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使用防水材料质量行为,促进建设工程防水质量稳定提高,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功能,针对当前中央电视台对各地劣质防水材料及工程应用的曝光,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防水质量实际情况,总站制定《2013年杭州市建设工程防水材料专项检查方案》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:《2013年杭州市建设工程防水材料专项检查方案》
《施工监理防水施工自查表》
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
2013年7月22日
2013年杭州市建设工程防水材料专项检查方案
为有效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使用防水材料质量行为,促进建设工程防水质量稳定提高,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功能,针对当前中央电视台对各地劣质防水材料及工程应用的曝光,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防水质量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检查目的
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和管理责任,继续推进质量管理长效机制;减少建设工程防水质量问题的发生,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功能质量,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社会形象。通过整治,打击使用劣质的防水材料行为,促进工程质量整体稳定好转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检查各方主体行为
1、施工企业。防水施工方案是否完整,针对性、操作性是否可行,采购材料和施工是否按规范标准执行;现场见证取样是否规范;现场试件留置及试验情况等。
2、监理企业。对防水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进行检查;施工过程是否实施监理,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和记录;见证取样是否规范;质量验收是否按规范要求严格实施。
(二)实物质量
检查防水施工质量,抽测防水材料。
1、防水材料是否符合设计相关技术要求。
2、防水施工部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3、防水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。
4、防水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。
三、检查时间安排
检查分三个阶段
第一阶段:企业自查阶段。时间为7月20日――7月30日。本阶段各工程项目部进行自查,重点为:防水材料采购、管理、检验、使用是否符合规范,材质的类型尺寸厚度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、标准以及设计文件要求等有关内容。施工企业自查情况于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,项目部按附表一中的要求进行自查,自查完成后将自查表存于现场备查,总站检查人员将现场检查自查书面资料。
第二阶段:抽查监督阶段。时间为8月1日――8月15日。本阶段为总站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抽查验收。对杭州市在建工程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,重点为:各施工监理企业是否进行自查,落实质量控制的有关措施,自查整改情况等有关内容。抽测抽查现场的防水材料和施工情况。
第三阶段:总结整改阶段。时间为8月20日――8月30日。本阶段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认真的总结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进行认真的整改。同时总站将通报检查结果,公布防水材料的试验结果和生产厂家名单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施工、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,做好宣传工作,制定计划,落实相关责任人。
2、认真总结分析。各施工、监理企业要对工程质量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,总结经验,找出差距,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。
3、落实长效管理,深入持久地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。各有关企业要以这次防水材料专项检查为契机,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,把检查要求切实贯彻到日常的质量管理中去,举一反三对其它建筑材料进行检查,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。
4、打击劣质产品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防水材料劣质产品生产厂家进行曝光。确保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质量。
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
2013年7月20日